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支部、各科室:
2020年“十一”“中秋”将至,为坚守重要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各支部书记和科室主任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领导责任,同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特别要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坚决杜绝违规吃喝,坚决防止节日腐败。
二、严明纪律规定。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大力弘扬和倡导勤俭节约,坚决反对和制止奢靡浪费行为,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防止发生“四风”问题。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违规操办婚丧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特别是利用公款购买、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以及变异公款吃喝、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三、强化规矩意识。各党支部、各科室要加强对本党支部(科室)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违规吃喝、餐饮浪费行为高度关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提醒纠正,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的,依规依纪作出处理,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清新风气。
四、倡导勤俭节约。全体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勤俭节约的良好作风,带头增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政治自觉,带头在单位落实餐饮节约的各项措施,带头在家庭传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带头在全社会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餐饮消费方式,把勤俭节约落到工作和生活中的每个细节,以自身示范带动更多人践行节俭节约新风尚。
监督举报电话: 0394-8277016
监督举报邮箱:zkdx2010@163.com
中共周口市委党校机关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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